我国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类

       根据我国现行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我国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类。国际旅行社是指经营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其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①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 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国内旅游, 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②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长期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在国内旅游, 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③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招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 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④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招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 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⑤经批准, 接受旅游者委托, 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⑥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 提供行李服务;

       ⑦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是指经营范围仅为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其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①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旅游者( 不包括长期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在国内旅游, 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②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旅游者( 不包括长期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的委托, 为其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 办理托运行李、领取行李等业务;

       ③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地处边境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旅游者;

       ④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重视人才的" 互补效应"

       人的才能是有优劣之分的, 世界上没有全才, 他可能在这方面特别精通, 而在另一方面却完全不懂。所以无论做任何工作, 都应把" 不同类型的头脑" 结合起来, 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切忌把同一类型的人才凑在一起。当然, 搭配时要慎重, 否则" 互补" 变成了" 窝里斗" , 就会产生负作用。

       领导者成在用人, 也败在用人, 所以领导者在对人才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的基础上巧妙运用上述用人艺术时, 还要明确用人的" 八忌" , 即下述八种人不宜使用:

       长时期什么工作都学不会干不好的人。一般地, 对于换了两三个岗位, 在哪个岗位都达不到要求者, 应坚决撤下来。

       专挑别人毛病, 自己又不干实事的人。

       拨弄是非, 搞小动作的人。这种人明面上做好事, 暗地里挑拨离间, 搅乱人心, 成事不足, 败事有余。

       个人利益第一, 稍有不满就消极怠工的人。这种人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是个按酬付劳者, 且胃口会越来越大。

       以自我为中心, 很难合作共事的人。这种人虽可能有一定能力, 但听不得不同意见, 影响工作效率, 影响团结。

       嫉妒心极强的人。这种人时时担心别人超越替代他, 因此处处抬高自己, 贬低同事, 有时不择手段, 造谣中伤他人。

       两面三刀, 阳奉阴违的人。这种人当领导面顺从, 背过身去则以诋毁领导来取悦部分群众。有成绩揽在自己名下, 出问题把责任上推下卸。

       阿谀奉承, 吹吹拍拍的人。

       领导者一旦使用了上述几种人, 那么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 双赢" 是提都不用提的, 最后的结果只可能是" 双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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