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许多事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旅游者外出旅行时除了要找准旅行社外, 还有许多事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 1 ) 签好合同。参团出游, 一般在报名时都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构件包括:由旅游质监部门制订的标准合同、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 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旅行社应当依法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其目的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 旅游者在参团旅游时, 不要怕麻烦, 应签好合同, 明确责权, 使双方更加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这样可以避免不少摩擦, 从而使自己也玩得更轻松。

       ( 2 ) 索取行程表。报名参团时应向旅行社( 组团社) 索取一份行程表, 以明确应该去的旅游景点、旅游路线安排、入住酒店、餐饮标准等。在旅游时多向导游了解行程安排, 并对照计划进行落实。若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非人为因素变动是可以理解的, 如发现人为( 有意) 减少旅游点、缩短旅游行程或迟出早归等问题, 旅游者是不能接受的。对此有损旅游者利益的做法, 每一位旅游者都应以手上的行程表向导游据理力争。即使是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所为, 作为导游也必须向游客作出合理解释并作妥善安排, 必要时还应由旅行社( 接团社) 给予客人一定的补偿。入住应该是星级酒店或同等条件的酒店, 同样星级的酒店地区差别也是存在的, 关键是基本设施、卫生状况和服务质量。餐饮标准可作参考, 但必须与当地的物价水平相联系。

       ( 3 ) 明确旅游费用。旅行社收取的旅游费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 主要包括下列项目:

       ①交通运输费。旅程表所列的城市间交通费及每人一件行李的运费( 其重量和尺寸以交通部门限定为准) 。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②用膳费。按合同约定的用餐标准由旅行社安排的膳食费。

       ③住宿费。按旅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级酒店, 旅行社按合同约定的住房等级档次安排的住宿费。

       ④游览费用。依照旅程表所列的游览费用, 主要是游览交通费、合同约定的观光点和旅游项目第一门票费。

       ⑤导游服务费。旅行社依照旅程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地陪、全陪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旅程表未列出的项目开支。例如, 在固定旅程外所安排供游客自由参加或游客自行追加的游览项目或节目( 含园中园门票) 。

       ②旅程中火车或轮船上的用膳费。

       ③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人身保险费。

       ④属于游客个人费用, 如行李超重( 件) 托运费、饮料及酒类、洗衣、电话、电报、传真、私人交通费、行程外购物活动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自行给予提供个人服务的小费。

       ⑤未列入旅程中的交通费及相关费用等。

       ⑥旅游意外保险费。

       ( 4 ) 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行前说明会。旅行社如果安排行前说明会, 其目的是为了使客人了解旅游的内容、各旅游点的状况、气候、宜携带的衣着、有效身份证件、禁止携带物品、出发的集合时间和地点、其他旅途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并使客人认识领队及参加旅行的其他团员。行前说明会还可以就双方合同内容再予确认, 如认为有所不符, 可及时指出。

       ( 5 ) 慎用表决权。旅行过程中, 有些导游会以增加景点或品尝风味餐等名义来增加额外收费, 实施前都会征求游客意见, 须在自愿且全团旅游者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实施。此, 作为旅游者在签名同意或表决前, 应三思而后行:一是时间问题。旅游行程是根据游览内容、行走路线、食宿地点等因素来统筹安排的, 务求令游客能尽兴地游览每一个景点。例如, 一个来自广州的双飞北京团( 五天标准团) , 正常行程仅能安排游览1 4 个景点, 若在正常行程内再增加五六个景点, 所需时间不是起早摸黑" 抢" 回来, 就是靠压缩正常景点游览时间而" 挤" 出来。可见, 这样增加景点的结果毫无疑问是强迫自己" 跑马观景" 。二是价值问题。无论是增加景点收费, 还是补收品尝风味餐差价, 现行的管理措施尚无法做到统一的收费标准, 所收费用多少全凭导游说了算。一些品德不良的导游则可从中" 渔利" 。因此, 在不了解将要买的" 旅游产品" 价值的情况下来决定, 就像周瑜打黄盖- - 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当然, 除上述所言外, 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在参团时值得注意, 且今后也会不断有新问题出现, 有待旅游者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灵活掌握处理。

       要能不怒而威

       并不是说作为领导者就是板着脸一言不发, 让下属望而生畏。这样的领导是愚蠢的领导, 树立领导威信的另一捷径就是大度和宽容。当下属取得成就时你要毫不吝惜地夸奖他, 不要认为赞美别人是不好意思、太见外而且麻烦的事。任何人都希望被赞美, 你的下属也不例外。

       当部属因为达成任务而志得意满时, 你却轻描淡写地尽说些不得体的话, 使部属觉得被泼冷水。或许你并无恶意, 只是在激励部属。然而, 听话者必定会觉得不受重视, 而感到不愉快。

       切勿成为如此愚蠢的上司。切记! 切记!

       还有作为领导者, 万不可和自己的下属抢夺功劳。俗说话"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功劳属于谁, 大家都心知肚明。有时就算是你的功劳, 而你把它大度地让给下属, 那么你得到的将远远大于这份功劳。

       当你将功劳让给部属时, 切勿要求属下报恩, 或者摆出威风凛凛的态度。因为部属可能会因此而闹别扭、发脾气, 甚至感到自尊心受损, 进而采取反抗的行动。如此一来, 反而得不偿失。

       你应该心甘情愿地把功劳让给属下, 并且对其表达感谢之意。换言之, 你该换个角度想。由于你身在一个可以使你" 施惠" 的公司, 并且拥有值得你" 相让" 的部属, 才能让你尝到了满足的滋味, 这一切都是值得感恩的。

       若你能持有这种心态, 相信你所得的喜悦是不可限量的。而在如此充满和谐气氛的公司里, 上司与部属也绝不会发生摩擦。而且你的部属会牢牢记住你的" 恩惠" , 在公司有危难时会为你竭尽全力, 在平时他也会为你的威信所折服, 对你佩服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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